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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普通護照須知:
1.
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
2.
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14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並附繳影本乙份。
3.
繳交照片兩張(6個月內拍攝之2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3.2公分或超過3.5公分,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及合成照片)。
4.
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新辦則免)
5.
未成年人(未滿20歲,已結婚者除外)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並黏貼簽名人身分證影本。
6.
男子自15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40歲當年12月31日止(年次算)請持相關兵役證件(已服完兵役、正服役中、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正本),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證件。
7.
緊急聯絡人之姓名、電話及與辦件人關係
8.
工作天數:5天
辦理費用:新台幣1,500
護照提辦
1.
上述相關資料
2.
工作天數:4天
辦理費用:新台幣1,900元
3.
工作天數:3天
辦理費用:新台幣2,200元
4.
工作天數:2天
辦理費用:新台幣2,500元
加別名/加頁:
1.
護照正本,有效參考證明文件
2.
加別名
/工作天數:3天
加頁
/工作天數:1天
3.
辦理費用:新台幣150元
注意事項:
1.
護照剩餘效期不足1年者,始可申請換照。
2.
持照人更改中文姓名、外文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等項目,應重新辦理新護照,並繳交戶籍謄本一份
3.
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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