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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VISA)
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准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故各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簽證效期
簽證上VALID UNTIL欄:係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之效期。 例如:VALID UNTIL MAY
23,2003,即2003年5月23日前不使用該簽證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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